本標準規(guī)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(jiān)控點空氣中乙腈和丙烯腈的活性炭吸附/溶劑解吸-氣相色譜法。
本標準適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和無組織排放監(jiān)控點空氣中乙腈和丙烯腈的測定。
固定污染源有組織排放廢氣采樣體積為10 L,解吸液體積為8.00 mL時,乙腈和丙烯腈的方法檢出限分別為0.3 mg/m3和0.2 mg/m3,測定下限分別為1.2 mg/m3和0.8 mg/m3;無組織排放監(jiān)控點空氣采樣體積為30 L,解吸液體積為8.00 mL時,乙腈和丙烯腈的方法檢出限分別為0.09 mg/m3和0.07 mg/m3,測定下限分別為0.36 mg/m3和0.28 mg/m3。